台湾大统假食油案 董事长获刑16年

戴上口罩的高振利在彰化线西派出所报到(台湾中央社图片16/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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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口罩的高振利到警察派出所报到时被收押。

台湾假冒食用油事件首例起诉一审宣判,大统长基食品厂董事长高振利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星期一(12月16日)以欺诈罪对高振利作出以上判刑,并对大统长基公司罚款5000万元新台币(169万美元;1024万元人民币)。

此前,大统长基被揭发以低价棉籽油混充高价橄榄油、葡萄籽油等产品,引起台湾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广泛担忧。

台湾卫生福利部后来向大统长基开出了18.5亿元的罚单。

台湾中央社引述彰化地院发言人余仕明说,高振利等三人混充油品贩卖,触犯《刑法》商品虚伪标示罪、诈欺取财罪,并犯《食品卫生管理法》搀伪、假冒以及添加未经许可添加物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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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卫生部门事发后巡查各地卖场的食用油产品。

同案另外两名被告人——大统长基调配室科长温瑞彬和员工周昆明——同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0个月,缓刑五年。

获准取保候审的高振利并未到庭听判,但於午间按照保释条款到警署报到时被羁押;他的代表律师表明将提出上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彰化地院同日开庭预审另一家涉及混合食用油欺诈的企业富味乡,公司负责人陈文南等承认控罪所指行为,但不认罪。

富味乡此前也被罚款4.6亿元。

台湾总统马英九在刚过去的周末表示,针对接连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政府一定会严查重罚,并已准备修法提高刑罚。

(撰稿/责编:叶靖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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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反馈

大陆应向台湾学习,对造假要治重罪,因为造假等同于变相杀人,要严打,树立新的社会风气。不然我们这个民族很可能会消失在自己手上,这绝不是危言耸听。<br><strong>未署名 </strong><br/>

有期徒刑16年算重嗎?這位被判刑的食品廠董事長還可以上訴啊!萬一上訴失敗須服刑,只要獄中表現良好,刑期不須服滿也可以提早假釋。這位董事長要是在北韓,坐牢已算萬幸了,給他來個【機槍掃射】之刑,給他來個【小鋼炮轟射】之刑絕不為奇。尤有甚者,賜予【犬決】之刑以警效尤更具震攝之效,看誰敢在食品上再弄虛作假。大家可願見台灣仿效平壤之刑?<br><strong>孟光, Hong Kong</strong><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