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中国:性侵案之外,关注青少年的教育

青少年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避免受到成年人的伤害。
近来,备受关注的海南校长携六名幼女开房的事件持续发酵,不断被推翻的论断,家长和官方相矛盾的说辞,更多被暴露的证据,使得这一事件越发变得扑朔迷离。
人们关注更多的,已经不再是未成年人受伤害、未成年人如何防止自身遭受类似的伤害,而是将注意力转移到了案件的本身:它究竟还有什么细节;在酒店里还发生了什么更恶劣的事情;为何警方给的说法前后不一致?……
一系列的质疑,似乎有将此案件上升为一件重大社会事件的趋势,就像“复旦投毒案”“药家鑫事件”,掀起舆论狂潮,继而指责官方,控诉社会,表面是为了讨一个说法,实则是群众内心不满的宣泄。确实,我们有质疑的权利,但是我们没有能力去还原案件的真相,因此在案件的侦查上没有话语权。
作为当事人,知道真相是必须的;作为旁观者,我们更应该在谴责校长“有辱师表”、公职人员“禽兽不如”之外,关注事件之外的未成年人。
提高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固然为保护我国未成年人建立了一道安全的法律围栏,然而,并不是说有了法律就有了防范一切侵害未成年人权利可能的保护罩。于内,加强青少年教育,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也是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关键。
在本案中,鉴于是未成年人受到伤害,而猥亵她们的是“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群众对处于教育关键环节的这一群人有了质疑和失望,心疼受伤害的孩子,要求法律给一个公平的判决。但是,这样的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这一次有“校长携幼女开房”,前几天曝出安徽省潜山县一名小学校长,在长达12年的时间中先后对9名女童实施性侵;类似的还有云南文山州西畴县某小学一名男教师,强奸了学校3名10岁左右的学生……
为何让人惊诧的事件一次次发生,又一次次在人们伤痛愤怒之后被遗忘,继而又一次次在新案件发生后被提起,然而,还是不断有新的伤痛发生在人们视野里?归根结底,于内教育不够。我们指责犯罪者,也应该审查自己,是否只是一个愤怒的看客?案件的发生,说明在教育、管理方面有漏洞。这时候,除了规范管理,再者就是以此为警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此,社会、家庭、学校都有责任。
在中国,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一直都谈“性”色变,校园对此缺少教育,父母羞于启齿,社会更是难见相关的宣传教育。为了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于内的教育必须加强、完善,如果因为这些案件是涉及“性”,大家都避而不谈,伤痛愤怒之后,类似的事件依旧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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