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電力股東在香港法院起訴董事

六名小股東對宋林及梁愛詩等現任和前任董事提出起訴。
中國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被新華社記者王文志舉報涉嫌巨額貪腐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後,集團旗下華潤電力的一批小股東表示已經在香港高等法院對宋林等董事提起民事訴訟。
代表這六名華潤電力小股東的北京律師陳若劍星期四(7月18日)表示,原訴人認為華潤電力在收購山西煤礦的問題上嚴重損害了股東的知情權。
陳若劍在北京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證實,被起訴的華潤電力現任和前任董事共有20多名,其中包括現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香港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
以香港股東施政樂為首的這批小股東還發表聲明,呼籲香港交易所馬上把華潤電力股份停牌,並呼籲港交所和香港證監會徹查王文志所提的指控。
陳若劍說,香港高等法院已經排定在8月5日開庭預審,最快將於今年年底正式開審。
與此同時,華潤電力星期四向香港交易所提交「自願公報」,反駁王文志所提出的指控,並稱將對「故意向公眾發佈損害本公司聲譽的虛假或未經證實資料的任何人士」採取法律行動。
山西煤礦
新華社《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星期三凌晨發表微博提出對宋林和華潤電力的指控,其中包括華潤電力在2010年透過太原華潤併購陝西煤礦資產時沒有披露足夠信息。
而據BBC中文網記者確認,山西公民記者李建軍6月初也曾對宋林提出舉報,但李建軍的微博戶口後來被刪除。
北京律師陳若劍在星期四的新聞發佈會上拒絕出示原訴方的證據,但稱一些股東和記者曾到有關煤礦視察,「他們描述的情況跟上次媒體報道基本差不多」。
原訴方股東的書面聲明還說:「就上述重大收購交易之具體情況以及媒體的多方質疑,作為上市公司的華潤電力卻至今未進行全面的和真實的披露,更未進行任何回應以及提出相應的應對解決措施,嚴重損害了廣大小股東的知情權。」
華潤電力在港交所發佈的聲明則說:「太原華潤一直為本公司的聯營公司,而非附屬公司。」
「於太原華潤成立時,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規模測試,由於所有相關比率均低於披露門檻,故本公司並無就此作出任何公布,並已就本集團於太原華潤的投資及太原華潤進行的收購(包括山西投資)妥為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的所有相關披露責任。」
而在此之前,華潤集團星期三(17日)曾發表聲明稱,有關報道「諸多揣測、臆斷乃至惡意誹謗之辭已對本公司及本公司領導人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雖然被股東提起訴訟,但華潤電力在香港的股價星期四早盤曾升2.3%,但至收盤時下跌1.8%。
(撰稿:葉靖斯 責編: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