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查獲烏龜走私案 逾兩千原生龜獲救

近年中國大陸地區食用、寵物用風氣盛,造成獵捕、走私壓力不斷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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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國大陸地區食用、寵物用風氣盛,造成獵捕、走私壓力不斷增大。

台灣海巡署聯合查緝隊周六(24日)查獲大批烏龜走私案,林務局表示,經查為台灣原生種的食蛇龜與柴棺龜,後續如恢復情況良好,將盡速擇地野放,回歸原棲地。

中央社引述台灣農委會林務局表示,查獲欲走私至中國大陸地區的烏龜,是野生動物保育法指定公告的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食蛇龜與柴棺龜,包括食蛇龜有1446隻、柴棺龜1180隻,總計有2626隻。

這些烏龜由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院及生命科學系教授吳聲海團隊,辦理接收與後續健檢、安置等工作。

林務局說明,食蛇龜與柴棺龜都是台灣原生種龜類,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條指定公告的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

其中食蛇龜是陸棲性,主要棲息全島淺山地區森林底層及森林邊緣。柴棺龜則為半水棲性,分佈全島低海拔靠近山區或丘陵地的水塘、草澤、水庫和濕地。

林務局指出,兩者皆因棲息地被過度開發而破壞,加上近年中國大陸地區食用、寵物用風氣盛,造成獵捕、走私壓力大,嚴重威脅族群生存而被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

林務局進一步指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同意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違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並科最高新台幣150萬罰金。

一般類野生動物也不可任意捕捉,未經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最高可處30萬罰鍰。

(撰稿/責編: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