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制定新法案 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

圖像來源,Xinhua
中國國務院把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的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中國官媒報道說,中國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以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
新華社報道說,受國務院委托,公安部副部長楊煥寧向22日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作了關於草案的說明。
新華社引述楊煥寧的話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外交往與合作的增多,境外非政府組織來我國境內開展公益活動日益頻繁,對我國公益事業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強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引導和監督其依法開展活動。制定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十分必要。」
楊煥寧還指出,「草案規定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和開展一次性臨時活動的申請登記許可程序,確立了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授權的組織為境外非政府組織依法開展活 動提供政策諮詢、業務指引、活動便利的法律義務,為保證和規範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合法開展活動、促進交流與合作提供法律保障。草案還對境外非政府組 織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新華社沒有提供更多的具體信息,目前還不清楚有關的法案何時會生效。
非政府組織最近在中國猛增,有時這些組織與政府的關係出現矛盾,尤其是那些與性工作者或者吸毒者進行相關工作的組織。
很多外國的非政府組織也在中國運營。雖然中國政府要求所有的非政府組織都要註冊,但是程序通常比較複雜,讓很多中國和外國的非政府組織通常都以公司性質進行註冊,因為這樣獲批的流程更加容易。因此這就意味著這些非政府組織在沒有正當的資格的情況下在中國運營。
還有分析人士指出,北京方面對其中一些海外非政府組織存有戒心,擔心他們會傳播西方價值觀。
中國去年建立了國安委,習近平擔任主席,幫助中共對於來自境內和境外的安全挑戰進行協調應對,這其中也包括社會的一些混亂局面。
消息稱,中國在2014年5月至7月底對在華境外NGO進行調查摸底工作。
調查工作要求「地方為主、群策群力、不留死角」。調查對象是 「境外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包括協會、學會、商會、研究院(所、中心)等非政府、非 營利組織以及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其他經濟組織的常駐代表機構等」。而調查的內容包括「組織、人員、中方合作單位、項目和資金等情況」。
就在前不久,廣州市民政局官網公布《廣州市取締非法社會組織工作細則(徵求意見稿)》,這讓很多在這個地區工作的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擔憂會受到打擊。
(編譯:林杉 / 責編:尚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