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對14項「空鬧」行為採取重罰

客機客艙

圖像來源,Victor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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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曾經發生多次被形容嚴重影響形像的「空鬧事件」

根據中國國家旅遊局公布的消息,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對修改民航法徵集意見,未來可能大幅提高「空鬧」行為的罰款。

中國國家旅遊局在其官網上發佈的消息說,「中國民用航空局昨日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徵求意見稿)。」

此一修訂徵求意見稿「對78個法律條文進行了修訂或刪除,新增24條。「空鬧」將面臨最高五萬元的罰款。」

發佈消息的內容明確地指出了14類對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造成危險的非法干擾行為。

消息並稱,這些所謂的「空鬧」事件,在中國時有發生,「不文明行為仍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處罰過輕」。

中國國家旅遊局的發佈的消息說,現行的處罰一般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法條,「至多不過拘留幾天、罰款幾百元了事」。

但是徵求意見稿則是明確定出不足以刑事處罰或者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無法處罰的,未來可適用修法之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罰,最高罰款金額可達5萬元人民幣。

以下是官方所列「14類非法干擾行為」

(一)劫持飛行中或者地面上的航空器;

(二)在航空器上或機場扣留人質;

(三)強行闖入航空器、機場或者航空設施場所,衝闖航空器駕駛艙,強行攔截航空器;

(四)非法將武器、危險裝置或者材料帶入航空器、機場或者空中交通管制單位;

(五)謊報險情、製造混亂、散佈諸如危害飛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機場或民航設施場所內的旅客、機組、地面人員或者公眾安全的虛假信息。

(六)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

(七)在航空器內使用火種、吸煙的;

(八)強佔航空器內座位、行李架的,堵塞、強佔值機櫃台、安檢通道及登機口的;

(九)盜竊、故意損壞、擅自移動航空器設備以及機場內其他航空設施設備,強行打開飛行中航空器應急艙門的;

(十)妨礙機組人員、安檢員履行職責或者煽動旅客妨礙機組人員、安檢員履行職責的;

(十一)在航空器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的;

(十二)破壞用於民用航空用途的信息和通信技術系統及用於空中交通管制設備設施的;

(十三)辱罵、毆打機組人員、安檢員、機場地面服務工作人員的;

(十四)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擾亂航空器內、機場秩序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