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富豪前妻获法院分12亿元财产

香港高等法院(11/8/2011)

圖像來源,BBC World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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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昭穎原本索取港幣64億元的資產。

一名香港富豪前妻獲法院判決取得巨額共有財產,據信是香港歷來金額最大的一例判決。

高等法院裁定,富豪李德義兒子李建勤須向前妻曾昭穎支付12億港元。

整筆財產包括位於倫敦與香港的高價房地產、購買三輛豪華汽車與一艘遊艇的費用,以及兩地的俱樂部會員費用。

曾昭穎在領取判決書後表示,對訴訟結果感到高興。

現年38歲,任職律師的曾昭穎原本要求獲分配54億港元,相當於超過一半的夫婦共有財產,但法官並未同意。

香港媒體報道指出,現在的賠償仍然相當於兩人共有財產的20%。

《英文虎報》形容,這次判決「進一步奠定了香港作為「亞洲離婚之都」的地位」。

高等法院法官辛達誠(John Saunders)在判決書中表示,他認同曾昭穎有權維持目前的生活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