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院判塑化剂食品商十八年徒刑

  • 林楠森
  • BBC中文網駐台灣特約記者
馬英九(中)與吳敦義(左)銷毀塑化劑污染果汁(台灣中央社圖片11/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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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中,台灣領導人聲明要嚴禁塑化劑食品(台灣中央社圖片)

台灣的彰化地方法院將塑化劑加入食品上流加工原料的昱伸公司負責人十八年徒刑,該起事件此前曾造成台灣食品的安全性恐慌。

此一被台灣國家衛生研究院長形容為人類史上最大的塑化劑污染事件,是因為昱伸公司等食品原料商,在製造食品加工原料起雲劑時加入了塑化劑。

塑化劑除了被懷疑為致癌物外,其確知對人體影響還包括干擾激素,造成男性雌化與女性早熟等問題,對兒童與青少年影響也比成人更為嚴重。

法院一審判昱伸公司負責人賴俊傑十八年徒刑,而販賣塑化劑給昱伸公司的金童公司負責人潘淑蘭則被判十六年徒刑,這兩家公司並分別被判2,400萬台幣及1,600萬台幣罰款。

有毒食品

賴俊傑在今年五月食品污染事件爆發後被收押,他在法院審理期間稱不知塑化劑有那麼強的毒性,而潘淑蘭則稱不知其販賣給昱伸公司的塑化劑被拿來當作食品用途,但法院並未相信其辯白。

法官的判決指出,從賴俊傑與潘淑蘭兩人經營公司交易塑化劑時刻意掩飾原料桶外標記等作法,兩人都知道塑化劑具毒性,且被拿來加入食品。

賴俊傑被共同起訴的家人則被判無罪,法官判賴俊傑小舅子無罪的理由是因其在製作含塑化劑食品原料時,也會自己試吃。

雖有台灣學者在二十年前就向政府提出塑化劑危害的警告,但官方是在1999年才由環保署列管為較為寬鬆的第四級有毒物質。

商譽受損

這起大規模的加工食品污染事件,被波及的廠商包括了台灣食品業龍頭公司及許多政府認證的優良食品廠,其今年五、六月間曾大規模收回遭污染食品銷毀。

這些食品大廠稱其是在不知情下使用了昱伸公司的食品加工原料,並表示他們也是昱伸公司有毒原料的受害者。

這些財團經營的食品大廠雖未被起訴但商譽受損,他們被台灣消費者質疑在食品的質量控管上未盡到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