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曾要求FBI停止調查弗林」

美國傳媒報導,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曾要求聯邦調查局(FBI)局長詹姆斯·科米(James Comey)停止調查前國家安全顧問邁克爾·弗林(Michael Flynn)與俄羅斯的關係。
「我希望你能夠放手這件事,」媒體指特朗普在二月與科米在白宮見面時曾這樣說過。信息來自於前FBI局長寫的一份備忘錄。
據美國媒體指,該備忘錄是在會面後立即寫下的,當時弗林辭職剛剛過去一天。
白宮發表一份聲明,否認有關說法。
「總統從未要求科米或任何人終止任何調查,包括任何有關弗林將軍的調查,」該聲明說。
弗林曾在特朗普上任前與俄羅斯大使談過話,他在這件事情上誤導了副總統彭斯,之後弗林在二月被迫辭職。
這是關於俄羅斯是否曾介入美國大選的最新一次轉折,《紐約時報》最先作出了報導。一周前,特朗普免去了科米的職務,理由是他在希拉里·克林頓(Hillary Clinton)在任國務卿期間使用私人電郵服務器的調查當中處理失當。
科米被解職在華盛頓激起了軒然大波,批評者指責特朗普是試圖阻止FBI調查俄羅斯被指曾介入美國大選的問題,以及莫斯科與特朗普團隊的聯繫。
最新的指控是什麼?
報導指,科米在2月14日的一次會面後寫下一份備忘錄,當中披露特朗普曾要求他終止對弗林的調查。
據報導,科米將該備忘錄共享給了FBI的手下。
根據該份備忘,美國總統這樣對科米說:「我希望你能夠看清楚你前面的路,對這件事情放手,對弗林放手。他是個好人。」
備忘當中指,科米並未對總統的請求作出回應,但是他回答說:「我同意,他是個好人。」
白宮官員就該報導作出回應,指目前的代理FBI局長安德魯·麥凱布(Andrew McCabe)在上周已經證實,目前「沒有任何意圖要阻止我們的調查」。
「彈劾」一詞浮現了-BBC記者安東尼·澤克爾(Anthony Zurcher)發自華盛頓
「I」開頭的那個詞——「彈劾」(impeachment)——已經被下緬因州獨立參議員安格斯·金(Angus King)等政客提及過。如果這是一個由民主黨控制的參議院,彈劾文件可能已經在起草了。
不過,國會目前是共和黨坐莊,要他們在可見的將來否定特朗普總統的任期並放棄推進他們的議程會是一件大事。
但是其中一些人已經明顯在動搖,比如說這已經變成「水門事件級別」醜聞的參議院約翰·麥凱恩(John McCain)。
當然,這個前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有點算是一個外卡選手。
下面的小卒要推翻一個總統,就要承認他們也有份造就這個失敗的總統。
為什麼調查弗林?
弗林離職前幾個月,情報官員中間已經對他產生了懷疑。
消息披露他在特朗普就任前曾與俄羅斯大使謝爾蓋·基斯利亞克(Sergei Kislyak)討論撤消對莫斯科的制裁問題,令他擔任白宮的國家安全顧問僅僅23天就宣告辭職。
美國公民以私人身份履行外交事務屬違法。
弗林離任後,五角大樓展開了調查,查他是否未有透露俄羅斯和土耳其的說客付邀請他發表演講和擔任顧問。
弗林與俄羅斯的關係正在接受FBI和參眾兩院情報委員會的調查當中,這是一個更廣大的調查的一部分——該調查要查的是莫斯科被指曾試圖介入美國大選從而幫助特朗普當選的事。
俄羅斯與美國總統班底成員之間的聯繫也正在受到觀察。
科米在5月9日被解職,令外界更多人指特朗普可能正在試圖掩蓋他手下與莫斯科的關聯。
各方反應如何?
共和黨人傑森·查菲茨(Jason Chaffetz)是眾議院監督委員會主席。他已經致函聯邦調查局,要求獲取所有有關科米與總統之間對話的信息,並設下限期是5月24日。
查菲茨獲取這些備忘錄的要求得到了眾議院議長保羅·瑞安(Paul Ryan)的支持,不過瑞安的副手凱文·麥卡錫(Kevin McCarthy)表示,當中有「很多的指控……很少的真相」。
民主黨參議員查克·舒默(Chuck Schumer)表示,《紐約時報》的報導令他「顫抖」:「這個國家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驗。」
特朗普妨礙了司法公正嗎?

一些政客和評論人士提到了妨礙司法公正,甚至提到了彈劾。
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當中級別最高的共和黨人亞當·席夫(Adam Schiff)表示,特朗普的干預一旦證明屬實,就足以算得上是「干預或者妨礙調查」。
有報導指,參議員約翰·麥凱恩在個晚宴上說,特朗普的醜聞現在已經達到了「水門事件的規模」。
而曾經為幾任總統做過顧問的大衛·格根(David Gergen)說:「我想我們現在已經到了彈劾的範疇。」
獨立參議員安格斯·金接受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訪問時被問到,此事是否距離可能的彈劾又進了一步。他回答說:「我必須說,是,因為妨礙司法公正已經是嚴重的違法。」
這當中的核心法律條文是《美國聯邦法典》第18篇第1512條,當中廣泛定義了對於「妨礙、引導、阻止或有意妨礙、引導、阻止任何官方程序進行」的個人可以提出的起訴。
第1512條的適用範圍要求個人不僅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並且要有「腐敗」的動機。法律專家告訴《華盛頓郵報》說,在特朗普的這一事件中,這些條件尚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