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揭晓致词

諾貝爾基金會秘書長亞格蘭展示劉曉波照片。
挪威諾貝爾獎評審委員會決定將2010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頒發給劉曉波,以表彰他長期以來以非暴力方式在中國爭取基本人權。諾貝爾獎評審委員會一直堅信,人權與和平之間有著密切的關聯。人權是諾貝爾先生在遺囑中所說的「國邦間友好」的先決條件。
過去幾十年,中國取得了歷史上罕見的經濟飛躍,現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實體,數以億計的民眾得以脫貧,政治參與視野也進一步拓寬。
中國地位的提升必將伴隨更大的責任。中國不但違反了多項參與簽署的國際協議,也違背了本國有關政治權益的法規。中國憲法第35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但實際上,中國民眾的這些自由顯然受到剝奪。
過去20多年來,劉曉波一直是推動中國實現基本人權的強有力代表人物。他參與了1989年的天安門示威,是「08憲章」的主要起草人;這個提倡中國基本人權的憲章於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發表60週年的2008年12月10日問世。
翌年,劉曉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入獄11年,並被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劉曉波一直強調,這一判決既違反了中國本國的憲法,也違反了基本人權。
許多中國人正為在全球、同時也在中國確立基本人權而奮鬥,而遭受如此重判的劉曉波,已成為中國廣泛爭取人權運動的最突出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