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否决暂缓遣返赖昌星 北京欢迎

圖像來源,CNS
賴昌星已經用盡了爭取逗留加拿大的法律途徑。
加拿大聯邦法院裁定,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要嫌疑人賴昌星的暫緩遣返申請不獲接納。
聯邦法院在當地時間星期四(7月21日)傍晚頒布裁決稱,賴昌星遣返中國不會面對任何風險,因此正式拒絕其「遣返前風險評估」上訴。
這意味著賴昌星已經用盡其可行的法律途徑,並將被引渡返回中國。中國隨即對加拿大法院的決定表示歡迎。
加拿大政府代表律師帕克當天在庭上表示,潛逃加拿大12年的賴昌星最快將在星期六(23日)被正式遣返。
「不存在威脅」
賴昌星被中國指控透過其遠華集團經營龐大的走私網絡,偷逃稅額達300億元人民幣。《福布斯》雜誌曾把他列為全球「十大白領通緝犯」之一。
1999年,賴昌星與妻子曾明娜和兒女持中國香港特區護照前往加拿大,翌年中國正式發出通緝令,賴昌星繼而申請政治庇護。
聯邦法官肖爾的裁決指出,中國政府已經承諾不會虐待或處決賴昌星,並將確保其獲得公平審判,而有關承諾足以證明引渡賴昌星回國不存在風險。
此前,為賴昌星辯護的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馬塔斯對法庭說,中國官員利用賴昌星案件轉移人們對官員自身腐敗的關注。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星期五(22日)說,賴昌星是中國司法機關通緝的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中國政府關於賴昌星回國依法接受審判的立場十分明確。
馬朝旭說,中國對加拿大法院的決定表示歡迎。